轉發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管〔2019〕220號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建設監督站,市區各在建項目相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促進工程質量水平整體提升,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明確責任
(一)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
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的首要責任單位,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要嚴格履行報送施工圖審查、辦理施工許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落實工程質量保修等法定職責,依法承擔工程質量的全面管理責任。要建立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工程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加強對勘察、設計、采購和施工質量的過程控制和驗收管理。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不得違規指定分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工程建設,不得以任何名義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或擅自簡化建設程序;要保證合理的工期和造價,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確保工程質量。
(二)落實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
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重要的責任主體,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要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簡稱“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工程的施工質量依法承擔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質量責任制,確定符合規定并滿足施工需要的項目管理機構,依據相關標準足額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等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并到崗履職;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標準施工,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不得偷工減料;要加強對鋼筋、建筑用砂等主要建筑材料進場驗收的管理工作,健全可追溯的采購、使用、檢測等臺賬;要按照“設計文件”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并在隱蔽工程隱蔽前按規定通知建設、監理等單位驗收;要對施工中或者竣工驗收中出現質量問題負責返修,對已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工程要按規定承擔保修責任。
(三)落實監理單位的監理責任
監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理職責,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工程的施工質量依法承擔監理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落實項目總監負責制,建立適宜的組織機構,依據相關標準足額配備專業配套的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合格監理人員到崗履職;監理人員要嚴格按照監理規劃和規定的監理程序開展監理工作,按規定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多種形式,及時到位進行監督檢查。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不得與被監理的工程的施工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材料、設備、工程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監理單位不得簽字放行,并按規定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監理工作質量。
監理單位因不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履行監理職責,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監理單位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要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落實勘察、設計單位的主體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勘察、設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依法承擔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勘察、設計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勘察、設計質量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的要求;要進一步強化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等執業人員的責任意識,確保所簽章的勘察、設計文件能夠滿足工程對質量、安全、抗震、節能、消防、環保、無障礙設計、公共衛生和居住方便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并在設計使用年限內有足夠的可靠性??辈?、設計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的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驗收并依法履行勘察、設計職責。
二、繼續深入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提高住宅工程質量
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繼續落實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在執行現行相關規范標準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安徽省地方標準《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規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實施規定》的相關規定進行設計、施工、驗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相關防治工作,要以滲漏、開裂等住宅工程完工后易發生的、常見的、影響使用功能及外觀質量的質量缺陷為防治重點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落實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相關防治規定。
此外,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徽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在住宅工程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有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達到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明顯提高、住宅性能明顯改善、住戶質量滿意度明顯提高的效果。新開工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鼓勵建設單位試點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措施,進一步強化住宅工程質量的保障手段。
三、穩步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強化過程質量管控
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健全企業日常質量管理、施工項目質量管理、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工序質量過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明確各分部、分項工程及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質量責任人,嚴格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加強施工記錄和驗收資料管理,強化施工過程質量責任,實施樣板示范引路,實現質量行為規范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程序化,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鼓勵推廣使用“預拌砂漿”,逐步取締現場拌制砂漿。
四、加強政府監督,提升監管水平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在開展各類監督執法檢查、監督執法巡查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監督抽查、抽 測,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的工程實體質量開展監督執法抽查、抽測;對工程質量行為開展監督執法抽查,重點抽查建筑節能、門窗、防水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是否存在肢解發包、轉包、非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開展情況和分戶驗收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抽查。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落實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監理單位的監理責任。對監督執法檢查、巡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并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倒逼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主體盡職履責,形成工程質量保障工作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各縣(市、區)要積極推行“智慧工地”,創新信息化監管方式,探索智慧化監管手段,推進信息技術與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施工現場現代化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9年6月21日
來源: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